投保与理赔

投保及理赔流程

一.递交投保申请

 1.投保人确认投保时,需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文件:

    加盖投保人公章的报价单或有效投保单
    被保险人清单包含姓名、身份证号码
    公司营业执照、税务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
    不记名投保(根据企业情况)。
2.员工参保的流程    
  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一般程序如下:    
   (1) 客户每月20日向保险公司提供参保员工的名单;    
   (2) 企业当月缴费后,保险责任自次月5日起生效;    
   (3) 新入职员工,如参加公司缴纳医保,在办理医保手续暂无医保卡的,自入职日起三个月内其未使用医保卡就医予以理赔,需提供由外包单位商保部部门出具的确认上述情形的书面证明。但在办理完成医保卡后,因个人原因不使用医保卡就医的,保险公司默认为不使用医保卡就医,不予理赔。    
3.员工退保的流程    
   (1) 外包单位商保部每月20日向保险公司提供终止被保险人名单;    
   (2) 保险责任自每月减保日期为15日起终止;
 

二、递交理赔申请

1、员工填写“理赔申请书”(见附件“医疗费用索赔申请书”)

     每次门诊(同一天、因同一种疾病在同一家医院就诊归为一次)请按诊治日期、诊治顺序分栏填写,并计算发票金额。

2、理赔申请单证收取顺序:

   将医疗费收据原件粘贴于相应日期的病历复印件上,使医疗费收据原件和病历复印件一一相对应;

   装订顺序为:

   第一页    医疗费用索赔申请书

   第二页    发票或收据原件

   第三页    病历复印件、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及相关检查报告等复印件

   第四页    医保卡(病历)封面复印件

三、递交理赔

   每月20日前将理赔申请单证交于人力资源部经办人,由经办人填写于“理赔申请汇总清单”上。
   每月25日人力资源部经办人将理赔申请及清单寄送至保险公司的客服中心。
   提交的理赔材料要求退回的,必须在《医疗费用索赔申请书》上注明并提供发票复印件,并将复印件单独装订,否则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是不予退回的

四、理赔资料退回

—1、对于理赔申请缺少资料的,会收取理赔资料时告知经办人,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电话或者邮件告知,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补交材料的理赔申请将被退回至人资部门。
   2、退回的理赔申请需再次申请时请重新提交全部资料。
 

五、理赔保险金给付:

—1、保险公司收到齐全的理赔申请资料,审核结案为10个工作日,结案后3日内会将将理赔款划入员工理赔时提交的个人银行帐户。如需要了解理赔进度和内容的,请拨打医疗理赔热线电话4006099796。
—2、保险公司每月将“理赔结案给付清单”送给人力资源部